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工伤,那么一旦出现,如何去保护自己呢?我们是不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想这是必须要做的。那么我们来通过案例告诉大家,工伤怎么维权。
职工反映
我哥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不久前,由于操作失误,哥的右手被机器严重刮伤,因此住院治疗一个月,花去医疗费6000多元。哥认为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的伤,要求其所在企业认定工伤,但该企业却以哥违反操作规程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哥能否认定工伤?
律师答疑
对于这种情况,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给出如下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 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 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看,你哥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该企业不认定你哥是工伤,应该由该企业承担举证责任,该企业如不能举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你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认定。 |